旅游包车管理办法?第十条从事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经营的客运车辆应当明示经营许可证明和班线客运标志牌、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临时包车客运、加班车客运经营的客运车辆应当明示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加班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加班车客运标志牌,由客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那么,旅游包车管理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的第七章专门阐述了相关的附则内容,主要涉及各类客运方式的定义和管理规定。
首先,班线客运被定义为按照固定线路、时间、站点和班次运营的客运方式,包括直达和普通两种类型。在常规班线不能满足需求或运营受阻时,会临时增派加班车,沿用班线的线路和站点运行。
包车客运则是为团体旅客服务,承租人租用客车,由客车租赁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行驶里程或包用时间计费,费用一次性支付。其主要目的是满足特定团体的出行需求。
旅游客运则是以旅游观光为目的,运营线路通常在旅游景区内或至少一端设在景区,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游览服务。
农村班线客运特指县内或相邻县之间的客运服务,其线路至少一端在乡村地区。客车租赁则指租赁公司出租客车给用户,用户仅支付租赁费用,不包括驾驶服务在内。
对于城市内的出租汽车客运和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城市人民政府会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规定,如果有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将遵循其指示执行。
本办法自2007年5月25日起开始实施,替代了1987年和1997年间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暂行办法,旧办法自此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第三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服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第二章系统建设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站点和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道路旅客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点(以下简称客运站)和客运机动车租赁(以下简称客车租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客运站和客车租赁经营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工作。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情况,做好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引导运输市场供求平衡。第五条鼓励和扶持农村客运的发展,完善农村客运站点和线路网络,推进公司化管理、公交化运行,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站应当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第二章客运经营第六条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条件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监督和服务质量事故处理等制度,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客运经营的相关要求。首先,客运经营者必须拥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同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监督以及事故处理制度,并通过相应的经营许可申请。
客运经营者需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获取评估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接到客运经营申请后,会考虑市场供求、服务便利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发放许可。如获准,会出具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发放经营许可证件;若不许可,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许可决定书会明确经营主体、经营范围、车辆及驾驶员要求等详细内容,班线和旅游包车还涉及线路、类别和期限等信息。
临时包车和加班车实行趟次批准制度,而客运经营者需按许可期限执行。省际、市际和县际的经营许可核实由上级或相应级别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而县内则由县级机构负责。班线客运的途经线路需考虑客源分布等因素,遵循安全、便捷等原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客运站功能,并允许经营者根据这些信息选择站点。
车辆必须明示经营许可和相应标识,临时和加班车则需携带特定标志。班线日发班次需合理安排,包括省际和县际的确定,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整。客运班车需履行报班手续,暂停经营需报备。
以上就是旅游包车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按照规定,车要在运管部门进行季度或年度检验,司机要在运管部门和交管部门进行年度检验。2.旅游车要办哪些手续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不定期旅游客车按客运包车管理;如果你不don’不要办理包租手续。不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